为了鼓励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,全面贯彻落实《国家教育规划纲要》“以人为本,促进公平”的目标,实现“以考促课改”,结合本市实际,特制定如下方案。
指导思想
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深化考试改革,发展素质教育,推进教育公平,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。
考试项目
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体育成绩为 50 分。
1、中长跑(必考)(男子 1000 米,女子 800 米),分值:20分。
2、立定跳远、一分钟跳绳(二选一),分值:15 分。
3、掷实心球、握力/体重、坐位体前屈(三选一),分值:15分。
免考、缓考办法
1、免考条件
(1)因丧失运动能力不宜参加体育考试的残疾考生。
(2)患有心脏病、肾病、肺病及其它各种疾病者。
(3)近期内因骨折或其它疾病做过手术者。
(4)其他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。
2、缓考条件
因临时伤、病、女生例假等暂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的考生。
3、符合上述条件者方可办理免考、缓考手续。办理手续方法和要求如下:
(1)顺取并填写《大同市初中毕业生残疾或伤病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》,按申请表内容如实逐项填写并加注有关意见,加盖有关单位印章。
(2)开具有关部门证明材料和有效证件原件。
A、丧失运动能力的残疾考生要出具县级以上残联签发的残疾证明原件。
B、患心、肺、肾病考生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、挂号单、收费单、住院手续原件。
另外,患心脏病考生还应出具心电图原始证件,患肺病考生还应出具胸透原始证件,患肾病考生应出具肾病化验单。
(3)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免考的考生携带《大同市初中毕业生残疾或伤病免予体育考试申请表》和要求出具的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(平城区的考生须出具三级甲等医院的诊断证明)到体育考试考务办公室进行面试审查。审查批准后可予免考。申请缓考的考生(仅限女生和临时生病的男生)由考生提出申请,学校登记后于该生所在学校考试的当天集中交考务办公室注册。缓考考生要在规定的时间(各县区自定)进行考试,逾期不参加考试者,成绩按零分记。
(4)免考、缓考审批工作要本着公开、公正、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,批准后的免试名单在报名学校进行公示,免考学生信息要记入学生健康档案。
计分办法
符合免考条件的残疾考生成绩按体育考试总成绩的 80%计,其他免考考生成绩按体育考试总成绩的 60%计。
男、女生分别按各自的评分标准分别计分。
项目低分设置(参加考试学生低得分) :
中长跑为 8 分;立定跳远、一分钟跳绳 6 分(二选一);
掷实心球、握力/体重、坐位体前屈 6 分(三选一)。
本方案从 2019 年开始实施,所有考试项目均采用智能仪器测试。